收到离境纸后的上诉期限问题

2014年3月24日 更新: 2014年3月24日
外国人在法国收到强制离境命令(离境纸),依据哪些法规提出抗诉?《外国人入境及庇护法》和《Code de justice ad ministrative》中对此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
 
实际上,存在三种类型的强制离境命令。第一种,即最常见的伴有一定自愿离境期的强制离境命令;第二种,有别于第一种,不伴有自愿离境期的立即强制离境;第三种则是针对已经被移送至拘留中心或是以其它形式被限制自由的外国人的强制离境命令。
 
外国人收到伴有自愿离境期的强制离境命令,当事人有30天的自愿离境期,同时在此期间,当事人可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撤销强制离境命令,鉴于此类司法上诉具有法律中止执行力,当事人在上诉后直到法院判决前可不必执行强制离境命令。司法上诉须要向所属地的行政法院呈交一份完整的上诉文案以拒绝接受强制离境命令并且陈诉理由(art. R. 776-1 du Code de justice Administrative)。
 
强制离境命令(离境纸)通常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自愿离境期或是说上诉期从邮递员将信件投递至住址日或是当事人到邮局取得挂号信当日算起。如果挂号信在寄达十四天后仍然没有被领取,那么上诉期将自动从邮递员第一次到达当事人住所派发信件日算起或是以挂号信通知单上的日期作准。一旦当事人决定上诉,那么上诉书必须在上诉期内递交至相关法院,可以通过邮寄形式,但是为保险起见,可直接将上诉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法院接待处或是在自动时日打印器打上日期后放进法院的信箱中。所有法院都设有自动时日打印器和信箱,24小时对外开放。
 
在上诉期限问题上还需要注意:《Code de justice administrative》 第R.776-5条例明确规定了司法上诉的上诉期限为30天,期限从收到强制离境命令当日算起,一旦超过30天当事人则无权再向法院提出抗诉。实际上,司法上诉是所有上诉类型中最为有效和唯一具有法律中止执行力的一种上诉形式。此外存在的上诉形式还有行政上诉和越级行政上诉,分别面向警察局和内政部提出上诉。这两种上诉不具有法律中止执行力,就是说,提出这两种上诉后到得到回复期间,强制离境命令依然有效,当事人面临被强制离境的危险并且绝大多数行政上诉或越级上诉起不到任何作用。提醒大家,司法上诉期限仅有30天,不会因为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上诉或越级上诉而有所推延。
 
Philippe CLEMENT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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