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入籍政策及归国华侨入境政策解析(二)

2014年9月11日 更新: 2016年11月18日
中国政府依据法律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绿卡”。可以申请此“绿卡”的对象包括对我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我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另外,符合以下要求的外国人也可以申请“绿卡”:
 
- 对中国公民或有中国永久居住资格的外籍配偶、父母或者未成年子女,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探亲许可,18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两年的探亲许可,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延期;
 
- 对年满60岁在中国购有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颁发不超过两年的“置房”或者“置房者家属”居留,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延期;
 
- 对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颁发不超过一年的“赡养”居留,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延期;
 
- 对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颁发不超过两年的“投靠”居留,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延期;
 
- 对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颁发不超过两年的“寄养”居留,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延期。
 
其次,为了推进以华侨华人为主的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鼓励高学历,高层次的外籍留学人员回国发展。国务院侨办联合其他部门专门制定了针对外籍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及创业的鼓励政策,具体如下:
 
- 对外国籍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其家属颁发2至5年的居留许可;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以办理2到5年长期多次签证;对于要求回国定居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国“绿卡” ;
 
- 对外国籍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例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时,在缴费标准、转移办法和享受待遇方面,与中国公民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可凭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等。
 
最后,为了方便广大外籍华人回国发展,探亲,旅游,永久居住,我国公安机构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对需要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完)
 
张璇
法国本邦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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