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伉俪”称谓讲究多!

2018年11月24日 更新: 2018年6月25日

伉俪,一般是指夫妇,比较书面化的一种用词。

伉,对等、匹敌之意。如《谷梁传》:“使世子伉诸侯之礼而来朝。”俪,结缘、配偶之意。如《左传•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孔颖达对伉俪有解释:“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耦(偶)。”后来称事业上有成就可相匹敌的夫妇为伉俪,也称一般的夫妇为伉俪。

伉俪

在中国古代,“伉俪”一词可不能随便用,其用法是非常有讲究的。

这个称谓最早出自《左传·成公十一年》。声伯的母亲是鲁宣公弟弟的妻子,但是成婚的时候没有依礼媒聘,即不是明媒正娶,鲁宣公的妻子穆姜因而看不起她,生下声伯之后就被休了,又嫁给了齐国的管于奚。

生下一子一女之后,管于奚一命呜呼,声伯的母亲无依无靠,只好回来依靠大儿子声伯。声伯既是长子,就得负担起同母异父的弟妹们的事情。当时,把同母异父的弟弟称为“外弟”,同母异父的妹妹称为“外妹”。声伯让外弟担任大夫的官职,把外妹嫁给了施孝叔,这是兄长之道,是声伯应该做的。

可是晋国的国卿郤犨也看上了声伯的外妹,前来求亲。虽然不在同一个国家,但是声伯仍然不敢违逆权势赫赫的晋国国卿,就命令外妹离婚。外妹临走前对丈夫说:“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这句话的意思是:鸟兽还不愿意失去配偶呢,你打算怎么办?外妹的丈夫也不敢得罪国卿,说:“老婆,你就去吧,我还不想死呢!”于是,谁都不敢违逆权势,外妹就这样嫁给了郤氏。

然而,世事无常,外妹为郤氏生下两个儿子后,郤氏也一命呜呼了。声伯的母亲和外妹不知道为什么命这么硬,专克老公。

如此一来,郤氏的族人又把声伯的外妹送了回来,外妹就这样又回到了前夫施孝叔的身边。施孝叔这人不仅胆量小,心眼也小,竟然把妻子跟郤氏生的两个儿子沉到河里淹死了!外妹得知后既伤心又愤怒,心想:你这样的男人我要你干嘛,于是对施孝叔说:“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意思是:你自己既不能庇护你的伉俪,结果让我被人夺走,又不能抚养人家的孤儿,反而还杀了他们,我倒要看看你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于是坚决不嫁给施孝叔。

达解释道:“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偶。”什么是“相敌之匹偶”?《左传•昭公二年》有详细的解说。

晋平公的宠妾少姜死了,鲁昭公前往晋国吊唁,到了黄河边,晋平公派士文伯来辞谢,说:“非伉俪也。请君无辱。”意思是少姜不是正室,按照礼节不需要鲁昭公亲自前来吊唁。孔颖达疏:“言少姜是妾,非敌身对偶之人也。”“相敌之匹偶”首先是身份相匹敌的夫妻,少姜是妾,当然跟晋平公的身份不合,自然不能称为“伉俪”。

“伉”本义是匹敌,相当;“俪”本义是配偶。“伉俪”即为相匹敌的配偶。由此可知,在事业上各自有成,生活情趣又相仿的夫妻才可以称为“伉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