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女中学生李奥纳达”事件后,法国内政部长瓦尔斯于2013年10月19日发布了编号为INTK1307763J的新通函,旨在禁止警察和宪兵在学校范围内执行遣返外国无居留人员的程序。
新通函的主要内容基于2013年3月13日发布的、有关打击非法移民事宜的通函,并参照2012年7月6日发布的对《外国人入境居留及庇护法》(CESEDA)的修正法案作出新的指示。它明确禁止相关执法部门在学校范围内驱逐外国非法移民。
同时,“学校范围内”的定义还涉及所有由学校组织许可的、课内外的未成年集体活动的举办地点。根据这一新的定义,对学校的保护范围包括举办文化、体育活动的有关场地、场馆,以及前往这些地点的过程,如学校交通、场馆出口、游学途中。通函中详细列举以下地点,如校外学生食堂,早教机构,日托中心,音乐学院,夏令营,娱乐中心和其它未成年人集体活动接待机构。
最后,即使经过外国未成年人家长或合法监护人隐含或明确的同意,相关部门也禁止在学校及周边范围内执法。
为避免“女中学生李奥纳达”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法国政府有意改革庇护法,特别是以下两个方面:
1.缩短目前审批难民申请的时间,由现在的18个月缩短至6到9个月;
2.限制难民申请被拒绝后的上诉的可能性。
Philippe CLEMENT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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